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根据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今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7550亿元,比上年增加200亿元;截至7月31日,这笔资金已基本下达完毕 。
作为各类资金渠道中无偿性最强的一类——不还本、不付息、不新增地方债务——中央预算内投资是各地稳投资、补短板、惠民生的核心抓手,竞争也日趋激烈。
但多数单位"通知来了才临时拼材料"的模式,正在被系统化的项目储备与合规管理淘汰。2026年,两份全新的管理办法同步落地,申报逻辑已从"重体量、重包装"全面转向"重实效、重合规、重落地"。
本文结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官方公开发布的政策与数据,梳理一份可直接落地的申报参考。
说明:本文政策依据均来自国家部委公开发布文件与新闻发布会;案例部分为公开报道中匿名整理的标杆示例,仅供把握申报规律参考,具体申报以当年官方通知及专项管理办法为准。
全年申报、评审、资金拨付与事后监管,核心遵循两份文件:
1.《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25年第38号)
● 2025年12月26日第2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29日公布,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 这是自2016年办法出台以来首次重要修订;
● 明确投资补助、贴息资金均为无偿投入,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
2.《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发改投资规〔2025〕1728号)
● 2025年12月29日印发,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同时废止《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5〕3092号);
● 确立"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管理原则。
两份文件共同构成2026年申报的"基本法"。此外,具体项目的监督管理与处罚依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23年第10号)。
总规模与层级(财政部公开说明)
● 中央本级支出:1420亿元(占18.8%),主要用于国家级交通、科技创新、重大科研设施等;
● 对地方转移支付:6130亿元(占81.2%),下沉地方,聚焦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重大战略、区域协调、生态文明、重大基建、社会事业、城市更新等领域。
提前批已下达2950亿元 (2025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
● 约2200亿2200亿元200亿元投向"两重"建设(城市地下管网、高标准农田、"三北"工程、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等281个项目);
● 约750亿750亿元支持城市更新、水利、生态保护修复、污染治理、节能降碳等公共领域673个项目。
城市更新专项2026年安排970亿元 (国新办2026年6月8日吹风会)
● 重点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惠及居民约800万户;
● 另在"两重"建设中,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1600亿元支持城市地下管网改造(注:此项为特别国债资金,非中央预算内投资,需区分申报渠道)。
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聚焦交通、城乡民生、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五大领域,按"一专项一办法"管理。据公开资料梳理,主要重点领域及额度如下:
重点领域 | 主要支持方向 | 2026年安排 (据公开资料梳理) | 备注 |
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 | 创新创业、城乡冷链、国家物流枢纽建设 | 约1224.88亿元(约16.2%) | 公开预算梳理,体量最大专项 |
社会事业 | 教育、医疗、养老托育、文化 | 约1089.71亿元(约14.4%) | 公开预算梳理 |
城市更新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 | 970亿元(惠及约800万户) | 国新办2026-06-08吹风会(官方) |
区域协调发展 | 欠发达/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倾斜 | 约828.36亿元(约11.0%) | 公开预算梳理 |
生态文明建设 | 生态修复、污染治理、节能降碳 | 约607.93亿元(约8.1%) | 公开预算梳理 |
交通 | 重大交通基础设施 | 约543.91亿元(约7.2%) | 公开预算梳理 |
水利 | 水利基础设施 | 约409.73亿元(约5.4%) | 公开预算梳理 |
农业农村·粮食安全 | 高标准农田、和美乡村建设 | 约980亿元 | 公开预算梳理 |
能源安全·国家重大战略·其他 | — | 其余合计 | 公开预算梳理 |
说明: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7550亿元(中央本级1420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6130亿元,财政部)。上表各专项额度为媒体据预算草案公开梳理的约数,非国家发改委逐专项官方发布口径;精确额度与补助标准以"一专项一办法"及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依据38号令第四条,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包括六大类 :
1. 社会公益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
2. 农业农村
3. 生态环境保护
4. 重大科技进步
5. 社会管理和国家安全
6. 国家规定的其他公共领域
三类禁止申报场景
● 已完工项目(国家特殊政策豁免除外);
● 纯市场化经营性项目——以盈利为核心的商业项目不符合公共资金定位;
● 楼堂馆所、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常态化排查整治范围。
协同申报的硬性前提:中央预算内投资与地方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协同申报时,必须先剥离市场化经营性内容。可研、实施方案、申报材料中须清晰区分"公共公益板块"与"市场化盈利板块"。
例如老旧小区改造中的配套商业设施属市场化内容,不得纳入补助;改造道路、管网、养老驿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则可纳入。经营性内容一旦混入,整份材料极可能被直接驳回。
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是常态化、体系化的项目管理工作,不是"通知来了才动手"。
第一步:常态化谋划与规范入库
入库是前置硬性条件,无入库记录一律不予受理。项目须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完成审批/核准/备案,取得唯一项目。建议申报前3—6个月即纳入储备。
第二步:全面完善前期手续
政府投资项目须完成:可研报告审批、投资概算核定、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环评批复、节能审查。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周期、资金来源须明确合规。2026年导向已从"重规模"转向"重实效"、从"新建优先"转向"在建优先"。
第三步:高质量编制资金申请报告
报告须打造完整、严谨的证据链:项目基本情况、申请理由与政策依据、前期手续与建设条件、总投资构成与资金筹措。社会效益必须量化(带动就业、覆盖户数、减排吨数等)。项目单位对报告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将追责。
第四步:层级审核逐级上报
项目单位编制提交 → 属地发改初审 → 省级发改委/中央管理企业复核 → 统一报送国家发改委。跨年度项目原则上分年度申报。
第五步:国家级评审与资金下达
国家发改委组织专家评审,重点核查政策匹配、手续合规、落地可行、效益真实。评审通过后下达年度投资计划。2026年计划已于7月底前基本下达完毕 。
区域差异化倾斜(38号令第六条)
对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投资项目适当倾斜;具体补助比例由各专项管理办法/工作方案明确,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倾斜力度相对更大。
项目通关三大关键
1. 前期工作深度到位——可研扎实、手续完备、数据精准;
2. 精准契合政策投向——坚持"按政策谋项目、不为项目找资金";
3. 申报材料规范完整——逻辑闭环、数据翔实、证据充分。
合规红线(一经触碰后果严重)
依据38号令、1728号文及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禁止 :
● 弄虚作假——虚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社会效益骗取资金;
● 违规使用资金——转移、侵占、挪用补助,或擅自变更建设内容/资金用途;
● 推进滞后——无正当理由拖延支付、造成资金长期沉淀、项目停滞。
违规将面临资金全额追回、纳入严重失信名录、责任人问责;问题严重的地区可被暂停申报、核减额度或收回已拨资金 。
2026年新增"高压线":所有申报项目须在年度投资计划申请文件中说明"是否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任何可能触碰红线的项目在申报阶段即被重点审查或排除。
高频踩坑清单(实务提示)
● 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手续不全
● 已完工项目仍申报
● 多专项资金重复申请
● 社会效益描述空洞、无数据佐证
● 隐性债务说明填报模糊
● 建设周期填报不合理
以下为公开报道中整理的代表性案例,用于把握申报规律:
✅ 城市更新专项:某市坚持"项目等地"思路,提前8个月入库并同步推进前期手续,申报通道开启后第一时间高质量上报,最终18个项目获批中央预算内资金 3.411亿元,个数与金额均居全省前列。
✅ 和美乡村建设:某县乡村振兴专项(和美乡村方向)获批 6000万元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估算总投资791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915万元,为该县首次获批该专项。
✅ 社会服务设施:某县全民健身设施方向两个项目入选,共争取 3000万元(全民健身中心2000万、水上户外运动设施1000万),连续第三年获该专项支持。
⚠️ 反面警示:某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因违规问题,被暂停属地住建部门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资格 3年。一次触碰红线,可能多年无缘中央资金。
共同点:项目精准对接投向、前期扎实、材料规范。高质量申报不仅拿资金,更为后续项目铺垫。
复制以下清单逐项核对(☐ 勾选):
☐ 入库状态:已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已取得唯一项目代码?
☐ 可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
☐ 概算核定:投资概算已核定?
☐ 用地手续: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已取得?
☐ 环评批复:环境影响评价已批复?
☐ 节能审查:节能审查已完成?
☐ 政策匹配:投向精准对应重点专项之一?
☐ 经营性剥离:市场化经营性内容已剥离出申报范围?
☐ 隐性债务:已明确说明"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 重复申报:已确认未在其他专项资金重复申请?
☐ 完工状态:为计划新开工或续建项目(非已完工)?
☐ 社会效益:已量化(就业、覆盖户数、减排数值等)?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央预算内投资755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8000亿元用于"两"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8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中国政府网公报(2026-03)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发改投资规〔2025〕1728号)| 中国政府网 / 国家发改委(2026-02-01施行)
财政部预算司《关于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出预算的说明》(2026-03)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12月31日新闻发布会(提前批2950亿元下达)
国新办2026年6月8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城市更新专项970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6年7月31日新闻发布会(7550亿元基本下达完毕)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10号《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免责声明:本文为政策梳理与实务参考,具体申报以当年官方通知及专项管理办法为准。建议申报前对接属地发改部门获取最新权威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