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云南高原特色川贝母全产业链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应用示范第二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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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原特色农业与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对标“把云南中药材产业培育成世界一流的现代产业”战略目标,以打造全国川贝母产业“单项冠军”为牵引,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对川贝母全产业链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聚焦种质资源、种植加工与产品开发等关键环节,现组织开展2026年云南高原特色川贝母全产业链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牵头申报单位应为云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严重逾期未验收在研项目、有坚实工作基础和较强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研发团队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申报项目的企业(包括牵头及参与,下同)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低于70%(含),且应有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省科技厅将综合分析现金流量等财务情况,确保具有较强的筹措配套经费财务实力,以及持续经营能力。研发投入总量和研发投入强度大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及立项,可在申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单位根据重点方向下所列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进行整体申报,原则上须覆盖方向/选题所规定的所有研究内容,达到或高于所有基本指标。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育种等长周期项目不超过5年。

(四)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与在研项目同类别计划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当为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具有相关研究经历及能力,并能组织协调整个项目实施工作。承担有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且执行期满3个月后无故未申请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项目申报单位须将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科研项目按财政科技经费、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专账管理。自筹经费必须使用货币资金,不得用固定资产等冲抵。项目承担单位应签订自筹资金承诺书。自筹经费必须按合同书规定的比例及时足额到位。企业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的,企业部分匹配资金比例一般不低于1:1。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积极争取银行贷款、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筹措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单位应紧扣研究任务和支持强度,合理编制预算,务求避免研发经费与研发任务不匹配,杜绝经费预算不切实际。项目评审立项通过后,若发生预算经费审减,原则上被审减经费均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部分解决。

(六)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通知支持范围,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头申报。原则上支持科研能力条件较好、有较好协调能力、科研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体系较为完善的单位牵头。产业化项目一般由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围绕研究方向联合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须附合作协议或合同)。

二、重点支持方向

研发目标及任务:通过项目的实施,系统突破川贝母在种质创制、生态种植、质量评价、精深加工及临床转化等环节的核心关键技术瓶颈。建立川贝母良种繁育基地,研发一批专用产品与技术标准,提升川贝母精深加工现代化能力,推进川贝母产业化进程。

(一)卷叶贝母新品种繁育和种植关键技术研究

实施内容:开展卷叶贝母种质资源创制、野生驯化与良种选育创制;种子质量快速检测技术研究,制定种子质量标准;开展实生苗工厂化生产技术与种苗组培快繁技术研究,制定种苗快繁技术规程;开展苗期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研究,制定绿色防治技术规程;建立种子种苗质量追溯体系。开展种植设施、专用基质及高效栽培技术研究,构建卷叶贝母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技术体系。

考核指标:收集卷叶贝母种质资源30份以上,申报国家级或登记省级新品种1个,产量提高10%以上备案或发布良种制种、繁育技术规程与种子种苗质量标准各1项,建立卷叶贝母种苗繁育基地50亩;建立种子种苗质量追溯体系;建立示范种植基地100亩;制定卷叶贝母种植技术规程1个;新增卷叶贝母GAP基地认证1个;品种良种覆盖率达10%以上。

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1项。

(二)川贝母林下仿野生栽培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实施内容:测定比较分析不同生境下川贝母的有效成分含量及产量,优化仿野生栽培策略;开展适宜林下立地微环境筛选(适宜郁闭度区间、坡向、海拔阈值研究)技术研究;利用同域植物多样性,筛选林下仿野生适生区,科学配置乔木层及林下结构,构建林下仿野生种植体系;开展种源筛选与种苗繁育技术研究;结合物理覆盖与生物防治,筛选高效低干预的林下杂草综合防控方案;推广川贝母林下生态种植及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与模式。

考核指标:选育适宜林下种植的以卷叶贝母和暗紫贝母为基原的川贝母优良品种3个;集成林下仿野生种植关键技术3项以上,育苗成活率提高至70%;建立仿野生种植示范基地50亩以上,推广仿野生种植及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与模式200亩以上。

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1项。

(三)川贝母系列新产品研究与开发

实施内容:选题1,加强经方验方等挖掘和转化,开展川贝母作用机制研究,开发以川贝母为主药配伍而成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选题2,围绕川贝母鳞茎或非药用部位开展毒理研究、成分分析、适用人群调查及不良反应开展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建立川贝母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发川贝母有关健康产品。

考核指标:选题1,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获备案2个;选题2,发布川贝母有关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1项,开发川贝母有关健康产品至少1种并生产销售,实现生产销售不低于项目总投入。

支持强度:选题1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选题2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每个选题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1项。

(四)川贝母全过程质量控制及快速智能评价关键技术研究

实施内容:针对同属近缘种掺伪问题,研发便携式近红外光谱快检方法,融合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算法构建多模态智能鉴别模型,实现粉末及饮片现场无损快速检测;基于追溯码、区块链与大数据技术,整合产地指纹信息与快检数据,搭建川贝母全产业链质量追溯平台;研发快检设备原型及配套智能分析软件,形成标准化操作流程。

考核指标:建立基于近红外光谱与人工智能的快速检测方法2项,实现30分钟内完成检测,对照药典检测方法准确率>95%;建成川贝母全产业链质量追溯平台1个;形成相关技术标准草案或操作规范1项;开发便携式快速检测设备(原型)1个;建立川贝母产地特征指纹与光谱数据库1套;快检设备和智能分析软件在2家以上检测机构或企业推广应用,完成样品检测不少于500批次。

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1项。

(五)川贝母非设施化栽培及人工基质育苗技术研究

实施内容:针对川贝母“一分地工程”(即小规模精细化种植模式),开展非设施化栽培技术研究,人工基质育苗及无土培养技术研究;系统开展川贝母种植过程中所需农用辅材的筛选、优化与应用研究;系统研究不同土壤类型、理化性质及关键营养元素对川贝母生长、品质及有效成分积累的影响,建立最适宜生长的土壤肥力指标体系和高效、环保的专用肥料配方。针对川贝母苗期脆弱问题,研究提升种子萌发率、一年生幼苗存活率(保苗率)的关键技术,制定标准化壮苗方案。同时,结合高原山地气候特点,研发适配性强、生态友好、成本可控的本地化辅材配套技术方案。

考核指标:建立人工基质育苗技术体系1套,川贝母出苗率提升≥15%,成活率提升≥10%;形成川贝母专用土壤肥力评价标准1套、专用肥配方1—2个;阐明1—2个关键外观品质的形成规律;建立1套川贝母“一分地”标准化辅材使用技术规程;形成1—2项辅材应用相关实用新型专利或技术备案;在项目区示范推广面积不少于50亩,并提交应用效果评估报告。人工基质、专用肥料等辅材实现新增销售收入不低于项目总投入。

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50万元。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1项。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项目申报单位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申报项目,项目类别请选择重大科技计划下生物医药专项,申报书受理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9月14日。

(二)项目推荐部门审核

项目推荐部门在线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在线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推荐部门在线审核时间为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请后5个工作日之内。

(三)涉密项目申报

涉密项目不通过网络申报,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室提交有关材料。

(四)咨询服务

1.业务处室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0871-63135540。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负责系统注册、填报操作指导);

省科技厅信息中心:0871-63133894(负责系统故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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